2007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转播“鞍钢股份配股网上交流会”,届时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唐复平等嘉宾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xieqh:请问唐复平:钢铁出口政策对鞍钢有什么影响
唐复平:2006 年9 月14 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财税〖2006〗139 号文件,该文件规定钢材(142 个税号)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因此项政策的变化使本公司2006 年成本费用增加人民币5845 万元;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4月15日起,将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取消出口退税;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6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以及其它钢材产品,此外,将2006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假设自2006年1月1日实施新的钢材出口政策,对公司2006年模拟的税前利润影响数为1.09亿美元。由于上述出口退税政策分别自2007年4月15日及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加之公司2007年1-5月钢材出口平均价格为4429元,较2006年同期均价3814元上涨16.12%,因此,预计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公司2007年的实际影响数将小于上述对2006年模拟的税前利润影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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